CBAM是指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也被称为碳边境税或碳关税(carbonbordertax),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简单来说,就是通过CBAM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领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CBAM碳关税制度聚焦在碳密集行业,集中在EUETS覆盖的重点碳排放领域,目前通过的执行文件中涵盖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六大行业(未来可能扩展到有机化工、塑料等ETS涵盖行业),此外若上游产品同样包含在CBAM领域内,需要同步统计汇总在进口产品嵌入排放量中。不同行业对需纳入计量的温室气体类型和范围分别做出要求,目前碳排放边界以直接排放为主,六大行业均需考虑直接排放,仅水泥、化肥和电力需计入间接排放,未来统计范围可能扩展到更多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
按时间划分为过渡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与实施阶段(2026年1月1日起)。
1、过渡阶段
这阶段设计初衷是让生产商、进口商及机构方适应CBAM制度,为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试点和学习的时机,并通过收集碳排放数据更好的完善方法学。在此期间,适用新规则范围的货物进口商只需报告其进口货物中涉及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直接和间接排放,以CO2e/t计量,其他温室气体对应换算),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2、实施阶段
2026年1月1日起,欧盟企业可获取的EUETS免费配额将逐年减少,需要承担越来越多的碳排放费用,CBAM进口商品也将以相同的节奏削减免费配额,支付越来越多的碳关税,直至2034年取消全部免费配额,与欧盟企业共同全额缴纳碳排放费用。CBAM管控下的进口商品每季度除需完成数据申报外,还需向欧盟各国的国家主管机构(NationalCompetentAuthorities,NCAs)购买对应差额的碳关税证书(CBAMcertificate,每张证1吨co2e),以满足项目要求。
CBAM报告中主要包含上季度进口商品总量、直接和间接嵌入排放总量、原产国对嵌入排放应缴纳的碳价。
1)明确相关商品边界
2)确定报告统计周期
3)收集报告所需数据
4)上传已支付的碳价格证明材料